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14:0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5月21日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特别提示事项
议案13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此外,第1项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第7项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9:30-11:30、13: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街351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及账户卡复印件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1),以上资料请于2024年5月2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线、会务联系人:王云雪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本人/本单位(委托人)(持股比例/持股数:)特委托()先生/女士(受托人身份号码:)代理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该代理人按照本人/本单位指定的表决意见进行议案表决(议案表决意见表详见附表),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021016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上千个品种。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材料是集遮阳、节能、环保等多功能为一体,兼具抗菌、防污、除甲醛等特殊功能的新型绿色材料,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立足于全球建筑遮阳产业并全面参与全球高端市场的竞争,致力于为遮阳成品生产商提供高品质、高性能、高附加值的功能性遮阳材料与服务,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持续提升技术工艺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资源优势,应用于产品研发中,获得了多项技术专利,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处于中国建筑遮阳行业龙头企业地位。
公司基于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以及对市场潮流的把控,不断丰富产品品类,调整产品结构,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和客户偏好,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达2/3,销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国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在全球建筑遮阳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遮光面料是指将具有环保性能的水性丙烯酸乳液和其他辅料、助剂共混成整理液,通过浸渍、刮浆、发泡涂层、贴合等特殊的后整理工艺将其均匀涂覆到织物上,然后经过高温固化,在织物上形成一层致密的薄膜,从而实现具备高平整度、高尺寸恒定性、高耐候性、高遮光性等特性的面料。如在水性丙烯酸乳液中添加特殊的整理剂,可赋予织物一定的功能性,得到具有防水、防火、防油、防污、防紫外线、除甲醛、高隔热等各种功能性的遮光面料。
遮光面料根据遮光属性可分为半遮光面料和全遮光面料,根据结构样式可分为垂直帘面料和卷帘面料。遮光面料具有减弱光线、遮挡强光的作用,可满足人们对不同光线强度的需求,应用范围广泛,适用于家居、公共建筑工程内遮阳,如家庭住宅的书房、阳台、卫生间,酒店,办公楼,写字楼等。
可调光面料是以聚酯纤维为主要原料,经过特殊织造工艺一次成型,织造成兼具遮光部分和透光部分,实现两层相互错位调光或三层组织结构调光的面料。按照工艺组织结构和外观可分为:柔纱双层调光基础款、柔纱双层调光精细款、柔纱双层调光提绣印款、柔纱多层调光香格里拉系列、柔纱多层调光其他系列。
可调光面料因其结构新颖、调节光线便捷、美观大方、具有一定的装饰性等特点,自进入市场后,快速被家居市场所接受,主要适用于别墅,家庭住宅的书房、卫生间、飘窗等以及高档酒店大堂、特色餐厅、咖啡厅、办公楼等建筑的内遮阳。
阳光面料是以改性PVC包覆聚酯纤维或玻璃纤维形成的包覆丝为纱线,并通过特殊工艺织造而成的面料。阳光面料稳定性极佳,尺寸稳定不易伸长,经日晒不易变形,适合长期使用;开孔均匀,可提供不同的开孔率满足不同的遮阳、透光、通风要求;阻燃等级高,能满足高楼和公共建筑较高的防火安全标准。按照材料及调光方式的不同,可分为阳光面料基础款、阳光面料玻纤款、阳光面料双层调光款、阳光面料提印款。
与传统遮光面料相比,阳光面料具有遮阳隔热、通风透景、色牢度高、易清洗等特点;还具有较强的耐候性优势,即经长期暴晒后,不易出现褪色、变色、龟裂、粉化和强度下降等一系列老化现象,适合高层大厦等玻璃幕墙遮阳的需要。另外,
阳光面料玻纤款还具有较强的抗拉力、抗撕裂、防火等优势。阳光面料广泛应用于写字楼、办公楼、图书馆、医院等公共建筑和商业建筑。3、公司的经营模式为:
作为行业领先的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商,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功能性遮阳材料工艺和性能的提升以及产品品类的创新,准确把握功能性遮阳材料的市场趋势、及时预测并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保持产品的创新性和领先性,力求持续为客户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公司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和质量管理、销售及服务体系,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聚酯纤维、水性丙烯酸乳液、PVC等,上述原材料的市场供给均较为充足。
公司生产车间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形成物料采购需求计划,仓储部结合原材料安全库存和原材料起订量制定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形成采购申请。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选择两到三家合适的供应商询价、比价、议价,并将询价单报采购主管和总经理审批。采购部根据审批后的价格,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与供应商约定具体交货数量及交期,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发货。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原材料采购管理流程与实施细则》及《供应商管理流程及实施细则》等对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加强内部采购流程管控和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原材料的质量、交期以及售后服务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公司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的相关程序建立供应商管理规程,对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定期评价、采购控制、成本管理等环节都有严格规定。采购部通过对供应商特征信息(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供应商业务状况(产品质量、产品价格、产品交期、销售业绩、人员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售后服务及合作态度等)等进行全面考评,确定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并从供应商生产规模、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日常监督和动态评审。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和质量管理等生产管控流程,并通过了ISO9001、ISO14001和OHSAS18001等体系认证。公司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下达、跟进和督察,品质部负责对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验、判定和追溯,仓储部负责办理原辅料的入库和产成品的出库。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接到订单后,生产部会根据交期、设备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及时协调、处理订单在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确保产品交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公司会在“以销定产”的总体基础上,根据市场和销售情况设置一定的库存商品量,并根据预测的市场需求进行主动备货,以此缩短产品的交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粘性。
在具体生产过程中,生产部根据营销中心的订单情况和销售情况并结合采购情况、生产安排情况编制合理的生产计划并下达生产任务,技术工艺部负责制定各工序的作业指导书、工艺指示单和产品工艺技术标准,对生产过程进行工艺、过程查验及提供技术支持。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常规物料由仓储部依据安全库存标准预先采购备库,并根据订单及生产情况及时补充,保障生产各环节顺畅。生产车间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工艺指示单等技术文件及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品质部对各工序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质量检验、监控情况反馈给生产车间,并对最终产品品质进行检验,而后由仓储部办理入库。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销售流程,由营销中心负责产品销售推广以及客户维护工作。公司客户主要为遮阳产品生产商,客户取得方式主要为展会推广、客户介绍、实地开发和主动洽谈等。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左右,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以欧洲、亚洲、美洲市场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30%左右,分布在全国各省份,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地区。公司客户基础稳固,与国内外大型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进行买断式销售。公司接收客户下达的订单后,分析客户需求,与客户沟通确认价格、交期后,签订销售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完成交货。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是国内技术水平和销售规模领先的功能性遮阳行业龙头企业。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国标主编单位,以“为遮阳行业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为使命,践行“确立全球遮阳行业领跑地位,打造玉马百年企业”为愿景。作为业内领先的功能性遮阳面料供应商,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专业化的服务,满足全球客户的产品需求,赢得了客户的长期信任,与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稳定而密切的商务合作与发展关系,在市场集中度较低的功能性遮阳材料行业中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公司长期从事功能性遮阳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紧随消费升级的发展趋势,从产品升级、服务升级、品质升级等多个层次不断丰富“玉马”品牌内涵,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公司因自身的品牌优势,先后获得“中国遮阳窗饰新材料创新示范基地”、“中国家居装饰装修材料行业百强企业”、“中国建筑遮阳行业影响力品牌”、“山东省瞪羚企业”、“中国驰名商标”、“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等多项荣誉。经过多年的经营,公司的产品在款式、性能、设计和品类上均获得广泛认可,产品远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国内外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具备自主研发能力。通过技术研发,公司已拥有多层调光面料一次成型织造技术、批量绣花成卷技术、具有高阻燃高日晒的高分子材料造粒技术、环保水性丙烯酸发泡涂层技术、卷帘杯弯克重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并拥有130余项专利,形成了较为优厚的技术优势。
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行业国标主编单位。2018年,公司“高分子节能遮阳新材料示范项目”荣获“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遮阳面料染整环保创新项目”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二等奖。2019年,公司“新型高分子遮阳材料包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多功能阳光面料斑马帘系列”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二等奖。2020年,公司“具有远红外发射功能的PVC包覆涤纶长丝”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2021年,公司荣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企业”,“山东省创新驱动发展奖突出贡献单位”,公司“具有远红外发射功能的PVC包覆涤纶长丝”荣获“潍坊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山东省企业优秀创新成果项目库优秀创新成果”二等奖。2022年公司荣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技术创新奖、黄河流域织造创意设计大赛铜奖等,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成熟稳定的生产管理体系,具有较强的质量控制优势。在生产流程控制方面,公司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成立了专业的质控团队,确保产品从研发、织造、定型涂层一直到分切、包装实行一条龙一站式跟踪和管理;在生产设备方面,公司拥有全球最先进的意大利进口Smit织机、德国多尼尔织机以及整理工序中应用的高温定型和专用涂层生产线,公司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均按行业领先标准进行配置;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把材料关,主要原材料均从国内知名上市公司或者大型企业进行采购,部分原材料从国外进口。因此,公司的产品能够长期保持稳定的高品质,在生产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生产运营的高效率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在功能性遮阳材料生产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工艺水平较为领先,产品质量处于行业领先水平。主要体现在如下关键参数:
公司全遮光产品遮光率可达到100%,并在保证高遮光率的前提下降低涂层厚度,更加节能环保。
公司遮光面料可达到整体无荷叶边、无V型、无波浪的质量标准,一般遮光卷帘杯弯可控制在1cm以内,发泡涂层遮光卷帘杯弯可控制在2cm以内。
对于部分种类的可调光面料,行业同类产品透光部分与遮光部分的纬弓≤5mm,纬斜≤15mm;本公司控制纬弓≤3mm,纬斜≤5mm。
利用改性高阻燃高日晒的PVC复合材料织造的阳光面料,达到NFP92-507:2004M1级(难燃材料,为厚度小于或等于5mm的软性材料的最高等级);燃烧性能等级为GB8624B1级(氧指数大于32%),远高于行业一般标准。
公司凭借优质的产品品质、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长期积累的专业化的客户服务经验,能快速响应全球不同区域客户的多样化新产品开发需求,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赢得客户的长期信任。目前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种类,分为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上千种产品,能够覆盖客户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尤其是能够承接国外大客户一次性多品种的较大批量订单。此外,公司还在持续加大产品的研发创新,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明显的差异化优势。同时,公司重视维护与现有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针对各销售区域均配备了专职销售人员,及时把握市场最新的需求和动态,使公司保持在市场潮流的前端,针对客户需求的变化能够快速响应,为公司未来持续争取增量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公司作为国内功能性遮阳行业的龙头企业,近年来,功能性遮阳面料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大,产能产量量规模已遥遥领先,随着研发新产的陆续投产,产品品种类别更加丰富,室外遮阳产品赛道的拓展,营销渠道的完善,公司承接大客户订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模优势凸显。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公司要保持核心竞争力和较高的投资收益率,必做走高端战略、创新引领战略。未来在技术升级、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新产品的成果转化等方面均需要走在行业的前头。因此,在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及使用方面需要发力。
纵观我国绿色建材行业近年来的产业政策,国家正在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都被要求进行节能改造。2013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绿色建筑行动方案》,重点任务是: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大力发展绿色建材;2014年5月,住建部和工信部为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规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更好地支撑绿色建筑发展,制定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2017年12月,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现有绿色建材认证或评价制度统一纳入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管理,建立完善的绿色建材推广和应用机制,全面提升建材工业绿色制造水平”。2022年3月,住建部发布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根据我国门窗技术现状、技术发展方向,提出不同气候地区门窗节能性能提升目标,推动高性能门窗应用。因地制宜增设遮阳设施,提升遮阳设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2022年4月1日实施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对建筑节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①、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②、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应不大于0.8”。绿色建材已成为建筑行业的一种趋势,建筑节能概念的不断深入,带动建筑遮阳行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遮阳产品的选择偏好已逐步从注重装饰性的布艺窗帘转向注重功能性的遮阳产品,对品牌的认知度和产品的附加值要求也逐渐提高,功能性遮阳产品市场需求迎来快速发展。功能性遮阳产品在欧美经济发达国家是建筑遮阳的主流,普及率和更换率很高,因此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在亚洲市场处于高速成长阶段,目前普遍应用于办公楼、酒店等商用场景,另外随着小户型的普及、消费偏好的升级,家用的需求也在迅速增长。
在住建部、建筑遮阳材料协会以及协会会员单位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2021年底,住建部已发布《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窗饰产品防勒试验方法》、《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建筑室内窗饰产品彩虹帘》《建筑一体化遮阳窗》《建筑用遮阳非金属百叶帘》《建筑用遮阳软卷帘》《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香格里拉帘》等多项建筑工业行业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建筑遮阳材料协会会同窗饰遮阳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规范了窗饰产品的质量,提升了行业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了遮阳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随着建筑遮阳行业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遮阳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得到规范,从而推动建筑遮阳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助力我国建筑遮阳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建筑遮阳行业的市场份额将逐步向优质遮阳企业聚集,促进优质企业实现品牌升级。建筑遮阳材料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技术的提升。解决目前存在的技术瓶颈、突破固有工艺路线和开发新型产品,已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随着工艺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和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建筑遮阳行业将朝着创新技术与工艺充分结合的方向发展,呈现多元化、特色化、功能化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建筑遮阳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和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在研发设计、产品创新、工艺水平、客户服务等方面具有优势的建筑遮阳企业将进一步扩大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受国内外遮阳市场持续需求旺盛的影响,公司产品产销两旺,有力地拉动了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爱游戏平台、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爱游戏官方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承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孙承志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2024年的工作计划做了详细规划和安排。
董事长孙承志先生汇报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瑞先生、赵宝华先生、李维清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述职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301.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3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504.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其中:低风险授信金额2.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上述事项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前述总额度及投资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含以委托理财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出前述理财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可用额度内具体办理委托理财事项、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确认2023年度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孙承志、崔贵贤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在各方面建立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044,126.67元,其中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0,574,998.49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057,499.85元后,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44,517,498.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24,347,562.18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131,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029,590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302,101,6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378,289.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相关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符合相关外汇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不超过总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和《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线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对《公司章程》做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深化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以下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6.17、审议通过《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上述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已经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故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其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线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其中:低风险授信金额2.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事项有效期自该议案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本议案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2023年度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和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且有关财务内控制度健全,委托理财金额审批权限和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相关审计事项确定支付有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于公司财务稳健性以及公司稳健经营具有积极意义,可以一定程度防范和规避外汇变动可能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已经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5,044,126.67元,其中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60,574,998.49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057,499.85元后,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44,517,498.6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24,347,562.18元。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8,131,2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6,029,590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302,101,6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4,378,289.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诉求,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5:0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承志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崔贵贤先生、董事会秘书杨金玉先生、财务总监国兴萍女士、独立董事李维清先生、保荐代表人梁勇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